2014年广西三支一扶待遇

发布时间:2017-08-20 编辑:1025

  2014年广西三支一扶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年2.16万元(每月1800元)的生活补贴、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每月发放不低于4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保障措施。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平等的相关福利待遇。服务单位要主动将他们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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