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范文(4)

时间:2018-04-18 我要投稿

  当tongue和fire这两个背负着各自庞大意义集合的词语被嵌人A is B的基本语言框架(句型)中去时,两者的逻辑关系就通过“is’,发生相互作用。" is”用来表示一种等值。所以从字面上看,或者换一个角度说,从听者对表述层的理解来看就应该推理为:“舌头是火”。“是”表明两个意义集合在某方面来说是等值的。然而,从上面我们对这两个词的意义的理解来看,它们显然隶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将它们之间用‘` is"连接后,进行常规的等值逻辑推理的是行不通的,于是从表述层上我们能够辨别出这是一个隐喻,从而完成隐喻理解的第一部分。当听者明确说者使用的是隐喻式的言语行为之后,就要对隐喻所表达的真正意义进行推断,那理解当然就要进人二级阶段,理解该言语行为的施行性部分,即理解“说话人的思想的原始的,或内在的意向性”。

  可以这样假设,如果"The tongue is a fire”是说给一位正受媒体指责的艺人听的,那么说话人可能含有一种同情或瞥告的意向。艺人总是倍受媒体关注的,由于种种原因,媒体可能片面地、夸大地报道了某些事实,而这样的报道传播开来便演变成了某种绊闻和谣言,它们将或多或少地给艺人本人或其事业带来一些麻烦。这种语境为舌头与火的等值逻辑推理提供了一种可能:舌头—人类的语言器官—人的言语行为—媒体的报道—人们对报道的负面反应(纬闻和谣言)—给艺人本人或其事业带来麻烦(毁坏名誉或阻碍事业发展),火—会发光发热的化学物质—光和热过度会引发火灾,毁坏东西,甚至造成人员死亡,这样二者在毁坏这一功能上找到了相似性,逻辑推理就站得住脚了。"The tongue is a fire”的意思是大众对艺人的多种看法和言论中不乏啡闻或谣言,它们也许会攻击其人格,甚至会因为它们的存在,公司解除雇佣关系,或者没人敢请这位艺人演出。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说话者是在发出人言可畏的感叹,或是在告诫演艺者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被媒体捕捉到后进行炒作,从而自毁前程。至此,听者才完成了对原言语行为的有效理解,导向了听者与说者的某种认同。

  完成对隐喻的理解,必须经由一级理解(对言语表述内容的理解)到达二级理解(对言语者内在意向性的理解)。在同一语言体系中是这样,在不同的语言体系间也应该如此,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交往。我们应该怎样操作隐喻翻译就不言而喻了,或保全源语隐喻,或进行译语隐喻替换,或使译语语言显性化都具有可行性,只要它能够帮助听读者完成意向性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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