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夫子不为卫君”章的政治哲学解读(2)

时间:2018-03-09 09:46:5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语》“夫子不为卫君”章的政治哲学解读

  这些疑问的出发点,都来自一个缺乏经文支持的推测,即以为夫子既不为甲君,就必定为乙君。根据这种推测,如果《论语》经文中的卫君被解释为辄,那么夫子就应该是为蒯聩了;如果卫君被解释为蒯聩,夫子就必定是为辄了。根据这种推测,如释卫君为蒯聩,则夫子不为者蒯聩,与《春秋》经传合。

  但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相合:如果对话发生之时,辄尚未出,言意卫君自然谓辄;即使当时蒯聩已

  入,辄已出,据春秋之义,夫子与师生也绝不可能立刻就在言谈中用卫君来称呼蒯聩;甚至,即使在鲁哀公十六年蒯聩人卫称君、辄奔鲁之后,假设夫子与师生在某次问答中提及“卫君”,虽然字面上自然是指蒯聩,不可能指辄,但其心中或许仍然是不愿意完全接受蒯聩为卫君这个事实的。无论如何,在蒯聩与辄父子争国的当时,夫子与弟子乃至普通卫国人或鲁国人对话中的卫君,自然只能是指当时的合法继承人辄,无论文、实都不可能以卫君这个称呼来指蒯聩。

  二、何以夫子不为卫君:《春秋》与《论语》大义的一贯

  卫君既不可能指蒯聩,则夫子之意就成了“不为辄”。何谓“不为辄”?显然,这并不意味着“为蒯聩”。正如前文所论,蒯聩不足为,《春秋》经传备言之矣。那么,现在问题在于:蒯聩既不足为,辄是否值得为?这正是冉有要问的问题。这是个困难的问题,否则冉有也无须来问夫子了。这个问题在《春秋》中是没有也无须问出来的。对这个问题及其回答的记录,是《论语》的`任务。《论语》和《春秋》之间,有某种相互发明和补充的关系。《论语》所载,夫子答问,教弟子之言也;《春秋》经传,夫子笔削口传,因王侯大夫之行事而立法垂教之辞也。师生问答,实有默契,宜据实而敷其文;笔削史记,文多歧异,宜缘文而求其实。

  冉有要问的,不是在春秋大义和周文礼法的层面上问谁是卫君的正统继承人,而是问,作为正统卫君继承人的辄在与其父争国的时候,是否值得去为?作为历史人物的辄与蒯聩,谁在周文礼法上可居卫君正统,这是历史书写对一个《春秋》笔削者提出的问题;而当这一对父子正在争国的时候,是否值得一位客居此国的前鲁国大夫去“为”,则是一个从游士子对他的夫子提出的问题。前者是在事情发生过后问如何书写,后者是在事情发生过程中问如何行动。郑注释“为”曰“助”,精当之至:不为辄,不是在礼义上不认可他继承卫君的正统性,而是在行动上不去帮助他。《春秋》书写上,辄居正统自无疑义,这一点在《论语》对话发生的当时,无论夫子本人,还是冉有、子贡,应该都是清楚明白,毫无疑义的;而正是这点上的毫无疑义带来了行动上的疑问:既然如此,我们是否一定要去助辄呢,冉有心中拿不定主意。

  但这有什么疑问呢?既然辄居正统,蒯聩僭国,那就去帮助辄,驱逐蒯聩啊?除了夫子的身份是否应该直接卷入事件这个考虑之外,在这件事情中令冉有感觉值得一问的因素,还在于如下事实,也是使得蒯聩与辄争国事件不同于众多继位纠纷事件的一点事实:那就是这个正统继承人是子,而回国争位的人是他的父亲。诚然,《春秋》大义,“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不以家事辞王事”(鲁哀公三年公羊传国夏石曼姑围戚),但这个被辞命的人毕竟是自己的父亲。虽然三年前(鲁定公十四年)“卫世子蒯聩出奔宋”,可谓已自绝于卫,如今又在异邦扶持下反国争位,亦可谓盗国,但是,在这些大义面前仍然无法改变的是:这个不够格的父亲仍然是父亲,虽然他已自绝于卫公室。所以,《春秋》大义虽然一方面重本尊统,以辄居正,行王事于家事之上而认可子对父命的抗拒,但另一方面也并不因此而不再承认这个盗国者是正统卫君的父亲:“戚者何,卫之邑也。曷为不言人于卫?父有子,子不得有父也”(哀公二年公羊传赵鞅纳蒯聩于戚)。公羊传义之精微若此。

  《春秋》的这种精微,完美地体现在《论语》的冉有问“夫子为卫君乎”一章:体现在冉有在知辄居正位的前提下来问是否要采取助之的行动,体现在子贡为避免问题的两难促逼而转换问及伯夷叔齐何人,表现在夫子心知所问卫乱而答以求仁得仁何怨,也表现在康成注“父子争国恶行”,双遣父子不仁。从冉有之问卫君一个人到子贡之问伯夷叔齐两个人,从夫子答伯夷叔齐兄弟之仁让,到康成注父子争国之不仁,所有的问答和注释都保持了《春秋》书写的精微:一方面以辄居正,所谓卫君必定是辄;另一方面,辄之拒父,义虽无疑,但毕竟无如伯夷叔齐让国之仁。

  但是,反过来,辄之不仁是可以直接在当时就说出来的吗?不行。因为,如果夫子那样说的话,他就是在作出为蒯聩的行动了。而且,伯夷叔齐的让国之仁,可以用来取代辄辞父命的义吗?不能。因为这个父并不像伯夷叔齐兄弟中的任何一个那样具有受让的资格。正如伯夷叔齐相让的故事所启示的那样,也正如仁这个字(二人为仁)所启示的那样,仁和让必定是双方的,相互的,否则便是私渎,如燕哙王之让子之。面对一个不具有受让资格的争国者,如果放弃拒亲的大义而行让国的妇人之仁,这与其说是求仁而得仁,还不如说是徇私情而渎王命。所以,当冉有问夫子是否为卫君,子贡的转问却并无半句问及卫君,夫子的回答也没有半句谈及卫君,他们的对话只是谈到了两个古人伯夷叔齐如何如何。这样的转问和回答既隐含地表达了对辄与蒯聩的遗憾,也避免了对事件的直接行动干预。而不对这个事件采取行动,正是子贡最后出来告诉冉有的意思:“夫子不为也’’(即不助也)。《论语》问答之精微若此。

  不过,上述分析似乎还不足以说明,为什么在卫君父子争国的时候,子贡与夫子要谈到伯夷叔齐。避免直接的谈论导致直接的行动意向,这似乎还不足以穷尽这一师生问答的精微意蕴。如前所述,辄不能让,蒯聩也没有资格受让。辄与蒯聩何人也,伯夷叔齐何人也,两者之间不可同日而语。对于前面那对父子来说,后面那对兄弟的高义要求诚然是太高了。那么,正当蒯聩与辄父子争国的时候,一对师生问答伯夷叔齐何人,岂不是一种奢谈?然而,就算是一种“奢谈”,那么,在这种“奢谈’,中是否含有一种“奢望”:虽然这并不可能,但过往历史的典范还是免不了令人遐想卫乱的最佳可能性只能是:父子相让,一起让出郢。

  关于郢(子南)这位庶出的公子,三传只有左氏略有提及:“初,卫侯游于郊,子南仆。公曰:余无子,将立女。不对。他日又谓之,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只辱。”这是一让。“夏,卫灵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太子,君命也。对曰:郢异于他子,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且亡人之子辄在。乃立辄。”这是再让。根据《左传》的有限记载,公子郢究竟是否堪称贤德虽已无从得知,但似乎至少是有过两次让国的言行,无论他的让国是出于仁德还是其他考虑。虽然郢在随后三十余年牵涉多人。进进出出的卫君继嗣之乱中并无实质重要性,因而再也没有出现过,但《左传》的记述意味深长地把公子郢两次让国的言行置诸所有这些纷争和阴谋之前,可谓是不动声色地呼应了《论语》所载子贡与夫子关于伯夷叔齐对话的深意。《左传》记事之精微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