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音乐与舞者身心的融合浅析(2)

时间:2018-02-15 我要投稿
但并不是所有的声音都可以作为音乐的材料。在音乐中所使用的音,是一系列有固定频率或固定音高的音,这一系列的音称为音列,是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发展中形成的。这些音被组成为一个固定的体系,用来表现音乐思想和塑造音乐形象。

 音有高低、强弱、长短、音色四种性质。音的高低是由物体在一定时间内的振动次数(频率)决定的。振动次数多音就高,振动次数少音就低。一般人耳能够听到的音频范围约为30-17000赫兹。音的长短是由于振动的延续时间决定的,振动延续时间长音就长,振动延续时间短音就短。音的强弱是由于“振幅”即物体振动范围的幅度大小决定的。振幅大音就强,振幅小音就弱。“音色”是由发音物体所产生的“谐波”决定的,发音物体的性质、形状不同,所产生的“谐波”也不同,因而音色也不同。

  声音的这四种性质,在音乐表现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长短更为重要。以《生日快乐》这首歌的旋律为例,不管用人声演唱或用乐器演奏,小声演唱(奏)还是大声演唱(奏),虽然音的强弱和音色都有了变化,但是仍然很容易辨认出这支旋律就是《生日快乐》。但是,假如将这首歌的音高或音值(长短)加以改变,则音乐形象即受到破坏,人们再也听不出这是原来的旋律了。

  音的振动状态有规则的也有不规则的,据此“音”被分为“乐音”与“噪音”两类,音乐中所使用的主要是“乐音”,也就是振动状态规则的音;但“噪音”也是音乐表现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知道了“音”的性质以后,下面谈谈构成音乐的几个要素,既“节奏”、“旋律”、“和声”和“音色”。这四种要素是作曲家创作的素材,听音乐的人如果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节奏”、“旋律”、“和声”及“音色”有相当的认识,要想对音乐内容得出比较完整的概念,几乎是不可能的。

一、节奏与节拍

  节奏和节拍是音乐构成中的重要因素,在音乐表现中具有重大意义。节奏与节拍在音乐中永远是同时并存的,不可分离的。它们以音的长短、强弱及其相互关系的固定性和准确性来组织音乐,带重音和不带重音的同样时间片断,按照一定的次序循环重复叫做“节拍”。

  例如列队行进中整齐的步伐,就充分体现了这点。假定左脚带重音,右脚不带重音,左-右-左-右就是强-弱-强-弱,这就是节拍。

 节奏的含意有两种:广义地说:一切协调、平衡、律动都可称为节奏;狭义地说:节奏是音的长短关系。列队行进中变化着的鼓点体现了音的长短关系,如“嘣-嘣-嘣嘣嘣”,这就是节奏。在音乐作品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节奏,叫“节奏型”。

  例如交谊舞中的快三步(相当于古典音乐中的维也纳圆舞曲)其节奏型是“蓬、嚓、嚓、蓬、嚓、嚓”,用音乐术语说是属于6/8拍子(读作八六拍)。若是在歌唱中则被认为是四三拍音乐,因此就目前很多舞者甚至是教师,依然以为是四三拍音乐,人为的跳成了1、2、3,1、2、3.而不是123456.两小节为一整体,这就是对音乐无知的结果。

  下面谈“拍子”问题,用来构成“节拍”的每一时间片断,叫做一个“单位拍”。为了构成“节拍”而使用的“重音”,叫做“节拍重音”,有“重音”的“单位拍”叫做“强拍”,无重音的“单位拍”叫做“弱拍”。由于“单位拍”的“数目”和“重音”的位置不同,“拍子”分为几类。

  每小节有两拍或三拍的拍子叫“单拍子”。“单拍子”的特点是只有“强拍”和“

弱拍”。如2/2、2/4、3/4、 3/8等都是“单拍子”。用同样的“单拍子”,即两拍子或三拍子合成序列。

  不只有一个“重拍”的“拍子”,叫“复拍子”。在“复拍子”中,有几个“单拍子”就有几个“重拍”,每个“单拍子”的第一拍都是“重拍”。在“复拍子”中,第一个“重拍”叫“强拍”,其它“重拍”叫“次强拍”。常用“复拍子”有4/4、6/8、9/8、12/8等。

  在音乐中,各种拍子都有它所特有的表现作用,是别种拍子所不能代替的,如进行曲总是用两拍子,圆舞曲总是用三拍子,两者绝对不能互换。此外,复杂的拍子往往会给音乐赋予特殊的活力,像爵士乐、摇滚乐就是这样的例子。

二、旋律

  旋律是音乐的灵魂,是音乐的基础,它体现音乐的全部思想或主要思想。文学家写一本小说,用文字叙述了小说的情节,这个情节比较容易记住,这一方面是由它叙述了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可以回过头来重新回忆这个情节。

  音乐所描述的内容从本质说来总是比较抽象的(某些标题音乐例外),音乐的“情节”只能依靠旋律表达出来,因此旋律在音乐中似乎相当于情节在小说中的地位。

  旋律是听众的向导也是舞者进行舞蹈的前导。因此舞者在接触一支舞曲的旋律时,必须能够把它辨认出来,而且以后还要自始至终追随它的行踪,这是对所有舞者的起码要求。如果你听音乐时既不能辨认旋律,又不能追踪旋律,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听下去了,更没有必要舞蹈了,因为你只不过是模糊地感到音乐的存在而已,谈不上用你的身体去诠释音乐了。

  旋律是什么?简单地说,不同的音高和不同时值的“单音”的连续进行就构成“旋律”,严格地说,“旋律”是用“调式关系”和“节奏、节拍关系”组合起来的,具有独立性的许多音的单声部进行。旋律将所有的音乐基本要素(这里指的是调式、音高、节奏节拍、强弱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完整的不要分的统一体。

  旋律离开了其它各种音乐要素是不可想象的,因为旋律的表现为“感人”正是通过音乐的各种要素作用和相互作用来实现的。旋律可分为声乐器乐旋律两种,声乐旋律是供人声演唱的,一般说音域比较狭窄,富于歌唱性是它的最大特点。器乐旋律是供乐器演奏的,它比声乐旋律音域较宽,速度和力度的变化比较大,富于节奏性和技巧性。

旋律进行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下列四种:

1、级进。即旋律按照音阶式进行,可以是上行(12345),也可以是下行(54321)。

2、跳进。旋律进行时作三度以上的跳跃称为跳进(135或531)。

3、同音反复。相同音连续出现(1155665,4433221)。

4、模进,即不同高度的重复(123, 456,654,321)。此外,旋律还可以通过某些手段,使之变化发展,从而扩大了旋律的范围,丰富了旋律的内容。

  旋律是连续不断地引导听者,自始至终听完一首乐曲的一根线索,作为舞者在听音乐时必须紧紧捉住这根线索,特别是舞曲音乐的前奏部分,更是我们要加以关注的。然而大多数舞蹈音乐的旋律,或多或少都包含了一些精心设计的次要素材用以烘托意境,不要让音乐的旋律被伴随它的次要素材所淹没,要在头脑中把旋律从环绕的一切素材中分出来,必须能够听到旋律。

  说了这么多,也不知您是否对音乐有了一些初步的理解,

舞蹈的音乐与舞者身心的融合浅析(2)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