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神乌赋》的伦理思想倾向(2)

时间:2017-07-29 我要投稿

  (二)《神乌赋》体现着重教化的思想
  伦理教义如何化为人的行为规范?重教化是主要途径和方法之一。重教化的思想产生于先秦,孔孟是重教化的祖师爷,使得重教化成为中国和伦理的传统。曾提出“富而后教”的著名主张,并反对“不教而诛”。孟子则提出善教优于善政的论断。以董仲舒为代表的西汉诸儒继承孔孟思想对教化详加论述、大力提倡,使重教化的思想远甚于先秦。董仲舒说:“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于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欲将“善质”变为善、将可能变为现实,必须通过王者的教化,这就如同欲将禾变为米、茧变为丝、璞变为玉需要加工一样。他的结论是:“性待教而为善。”(《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神乌赋》通过雌乌与盗乌之间“天地纲纪,各有分理”,“夫惑知返,失路不远。悔过迁臧,至今不晚”的对话,形象地进行道德宣讲,宣扬了君子之道,体现出改过自新的教化功能,而这种教化是通过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来完成的。对于盗乌的行窃行为,雌乌始而动之以情,向其述说自己取材的艰辛;继而晓之以理,劝它悔过自新,知错就改。将中国传统道德寓教于乐的教化方法形象地传达给读者,使抽象的说教,借助形象生动地表达出来。

  《神乌赋》还直接引用,或化用,或暗用大量经典文献的成句,借以体现其重教化的伦理倾向。如“吾闻君子,不意不信”化用《论语·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之意;“见危授命,妾志所持”引用《论语·宪问》之“见利思义,见危授命”句;“以死伤生,贤人禁之”化用《孝经·丧亲章》“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之意;“《诗》云:‘云云青蝇,止于杆。岂弟君子,毋信谗言。”’则出自《诗·小雅·青蝇》:“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曾子日:鸟之将死,其鸣哀”则直接引用《论语·泰伯》:“曾子言日:鸟之将死,其呜也哀”。特别是《神乌赋》的最后部分,作者引用《传》文作结,将《诗》、《论语》、《孝经》等经典的名言写入赋文中,充分反映出《神乌赋》作者借文学形态传达重教化之伦理思想的创作倾向。

  (三)《神乌赋》所体现的“三纲五常”的思想内涵
  所谓的“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它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原则。西汉大一统的封建大帝国建立后,迫切需要稳定封建等级制的秩序,便千方百计地诱使社会全体成员自觉安于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它一方面需要对这一社会制度的神圣性、永恒性作理论论证,另一方面还需要对封建等级制下的人际关系从到道德作出明确规定,于是,“三纲”遂正式形成。“三纲”所以如此受到封建统治者及其思想家的重视,是因为它所维护的乃是不平等的封建等级制。“三纲”所派生的三项基本道德是忠、孝、节,而这三者的基本要求皆是顺,这便是忠顺、孝顺与柔顺。

  “三纲”之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稳定,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它集中体现了中国封建时代道德的本质特征。所谓“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先哲认为,这是五种常行的基本道德规范。“三纲”是规定了古代三种主要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而“五常”则提出了处理一切人际关系的五项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三纲五常”的道德规范体系中,“五常”以“三纲”为前提、为依据,又是对“三纲”的必要补充。“三纲”、“五常”合称“纲常”。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体系,就是由汉代思想家董仲舒首先编织而成的。

  《神乌赋》形象地体现着“仁”和“义”这二“常”。故事中的主人公雌乌是个集“仁”、“孝”、“义”、“善”、“勤”、“勇”于一身的品德高尚的杰出女性代表。首先是生性善良、仁义,孝养“反哺于亲”,在遭遇偷盗其巢材的盗乌时,先是晓之以理,劝阻盗乌改过自新,劝阻无效便勇敢地奋起与盗乌搏斗,斗得遍体鳞伤,最后不愿拖累家人,节烈地投污自尽。雌乌的这些性格操行是一个稳定和保守的社会所倡导的主流教义。赋中的盗乌明明是一个贪财自私、狡诈无耻、恃强凌弱、行凶作恶的坏人,它盗取了乌鸦夫妻的建巢,还强词夺理,又殴打雌乌致其死亡,但最终却逍遥法外,显然是不仁不义之恶德的化身。

  在中国古代,仁被视之为“众善之源,百行之本”,列为“五常”之首,受到高度重视。重仁爱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特色。孔子首次对仁作了理论阐发,将仁视为最高道德,开创了儒家的仁学。西汉的董仲舒也明确作出了这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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