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精选20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保证书,保证书的具体行文需依照一般书信的格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保证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欢迎大家分享。

住宅质量保证书 1
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xx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xxxx。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 2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
4)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5)管道堵塞2个月;
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7)卫生洁具1年;
8)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9)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 3
《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及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什么?
解答: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住宅质量保证书 4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xx路xx弄xx号xx室、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xx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xx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5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开发办)、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深圳市住宅局:
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地j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地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具1年5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返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又扩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白》中。
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卢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怪;因住房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住宅质量保证书 6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区(县)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x年xx月x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 7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等级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x年。
(五)装修工程为x年。
(六)门窗为x年。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x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x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x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住宅质量保证书 8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区(县)_____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1、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
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 9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保、维修时限:
1、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消费者注意事项:
1、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住宅质量保证书 10
业主/使用人意见:
您居住的“xx项目”住宅已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的质量等级为优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得到免费维修。在保修期内,因您使用不当或二次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用户自己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您自己负责维修。保修期内,若您的住房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于危险房屋将予以退还。
1、以上保修范围及期限为国家标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得到免费维修。
2、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由责任方承担质量责任,负担维修费用;由于地地震、洪水、台风不可抗力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工程质量问题给您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开发单位负责赔偿,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它业户损失,由您承担相应责任。
4、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您签字验收使用之日起计算。
5、此证书不准外借、转让,否则您将失去质量保证服务,该证一旦丢失,请及时通知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办。
住宅工程保修由建设开发单位最终负责制,并由其委托有关单位报修项目进行维修(详见保修责任单位一览表)。
您报修的质量问题,将在3小时内得到确切答复,如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将在24小时内得到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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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橱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他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间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他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托、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甚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_________
投诉部门:_________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点:_______________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账,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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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12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开发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
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
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
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户验收。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九条《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一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
第十六条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 13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运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担当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
2、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运用寿命年限内。
3、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看法,对影响运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马上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说明清晰。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起先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难,不行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运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修理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实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犯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xx投诉部门:xx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托付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干脆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联系电话:xx
联系人:xx
办公地点:xx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修理台帐,如需查询修理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住宅质量保证书 14
一、工程质量验收
本建筑工程已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并在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二、保修和期限
本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时按附表所列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安排相关施工单位完成保修工作。
附表所列项目超过保修期限后,开发商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客户可委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有偿维修服务,或自行安排处理。
三、保修配合、监督与投诉
客户应对保修工作予以配合,每项保修(维修)工作完成后,请客户配合验收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如客户发现开发商及相关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诿、拖拉、敷衍、不负责任或为难用户者,请即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电话xxxxxxxxxx,进行投诉,开发商欢迎监督指导。
四、开发商免责条款
1、具体项目已超过保修期限,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已约定不保修。
2、因客户未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装修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3、因客户自身原因延误保修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4、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
住宅质量保证书 15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_________区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_________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_____《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16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装修房墙面天花板已刮耐水腻子或拉毛处理,地面为地采暖爱护层。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等都已安装到位。如需调整必需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认可,并做好调整前的现场确认工作方可进行施工。一切未经物业管理中心认可的对现有装修调整,而对装修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运用的状况下,本公司免费担当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修理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修理完毕。
因住户运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值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担当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担当相应责任。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运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运用过程中发觉质量问题,可干脆拨打我公司修理电话或仔细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运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运用寿命年限内担当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急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担当有关的鉴定费用。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干脆(或托付物业公司)刚好赐予答复和妥当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刚好进行处理。
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依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依据市府95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运用管理方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干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看法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急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担当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当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
1、屋面防水:5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房渗漏:3年
住宅质量保证书 17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7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18
近日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在使用的保证书关于购房人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条款,没有明确答复时间,修改后即将实施的保证书明确规定,接信、接待来访3日内,开发商必须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新保证书明确规定,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保修8个项目,具体包括: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两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两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住宅质量保证书 1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20xx年xx月xx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20
1、符合_________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所属的楼栋具有《_________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5、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6、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7、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________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9521号令《_________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
保证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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