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失业保险办理地点

时间:2022-08-08 14:47:41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成都武侯区失业保险办理地点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武侯区失业保险办理地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武侯区失业保险办理地点

  成都武侯区失业保险办理地点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值班电话:8505806185058059

  拓展内容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先在成都市社保局办理人员减少,确认终止社保关系后,按规定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失业保险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完善的全部内容。

  (二)失业保险窗口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并发放《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三)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和依据。

  (四)失业人员按规定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办理“求职登记”、“培训登记”(需本人持身份证、一寸照片4张)和“失业登记”后,次月起按规定按月签字申领,申领成功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在签字申领的当月底前发放到账,连续两个月未签字作自动放弃处理。

  拓展知识:成都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材料

  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究竟哪些情形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第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

  1. 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满的(PS: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管是老板不续签还是自己不想续签,都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2.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因患病或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公司裁员等。

  3.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 由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5. 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本人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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