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年金关系转移办理材料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职业年金关系转移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职业年金转出办理材料:
(一)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个人办理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二)办理转移单
跨省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职业年金转入办理材料:
(一)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若存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期间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职业年金的,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情况表》,原件1份。
(二)办理转入手续,提供: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基本养老保险转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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