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材料

时间:2022-11-02 00:21:37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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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材料

  申请条件: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

  1.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2.办理转入手续,提供:

  (1)区内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2)跨省转入的,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材料

  1.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如有《养老保险手册》的,提供原件核实。

  (4)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2.办理转移单

  (1)区内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

  (2)跨区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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