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不动产证怎么查询

时间:2022-10-25 10:19:42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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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不动产证怎么查询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武汉不动产证怎么查询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武汉不动产登记查询有哪些步骤

  1、首先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查询人本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权属登记机关或者房屋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查询申请,明确房屋的坐落或权属证书的编号,以及需要的查询的事项,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的资格证明。

  3、不动产的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的,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的。委托查询的,受托人除了提交本人查询的所需要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物权变动与不动产登记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总称(《物权法》第9条)。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和法律的直接规定。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除了要依据法律规定之外,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私法自治,且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公示方法。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一般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事实行为而发生物权变动,一般不要求公示。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态,属于物权法规范的物权变动常态。当事人基于合意或者其他法律行为,并在完成过一定的公示方法之后,完成一定的物权变动,称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过程包括合意、公示两个阶段。

  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是指不动产物权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定方式。由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登记,所以就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而言由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模式,即登记要件模式和登记对抗模式。登记要件模式,是指登记时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变动。登记对抗,是指未经登记,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供公众查阅。”“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而所谓登记,指把土地及其定着物的所有权或他项权利(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取得、丧失与变更,依法定程序记载于专职机关所掌握的专门的登记簿册上。不动产物权的种类繁多,不动产物权人对土地及其定着物的占有关系十分复杂,通常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且不动产的直接占有人一般不是不动产的所有人而是非所有人”,“因此为了加强对不动产占有关系的法律调整,使设定在不动产上的各种物权可以一目了然,自18世纪末期以来,各国即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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