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时间:2022-10-18 08:41:31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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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广州生育津贴申领需要满足参保缴费一年以上且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等两个条件,那么就可以网上申办生育津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生育津贴办理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报须知:

  (一)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二)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供申请支付生育津贴资料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其参保人的生育津贴。

  (三)参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停止为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从停止缴费当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停止对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欠缴费期间参保人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不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五)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与退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注:如参保人已休完产假,且享受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正常登记参保的,医保中心按月计发,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1)参保缴费≥12个月;

  (2)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2、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注:

  1、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也就是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未登记参保的,无法确定其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也就无法发放生育津贴。

  2、因生育与医保合并,生育的待遇判断与医保一致,为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在参保人生育或计生当月已登记参保的前提下,产假期间,上月缴费,当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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