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提取公积金条件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珠海失业提取公积金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珠海失业提取公积金条件
1、珠海市户籍人员失业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并在珠海市劳动社保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2、非珠海市户籍人员失业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申请人为非珠海本地户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并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失业提取。
办理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因失业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就业创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二、外地户籍来珠务工人员因离职返回原籍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或转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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